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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大出台科研行为规范管理办法

1998-07-10 来源:光明日报 方延明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南京大学新近出台了关于科学研究行为规范的管理办法,并于6月30日印发全校,使学术研究实现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。

去年末,上海一位青年教师剽窃他人成果被新闻界曝光后,在教育界、科技界引起强烈震撼。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教授结合学校里不同程度存在的一些治学、教书中的浮躁现象,主持召开座谈会,并在全校开展学风大讨论,挞伐“泡沫学问”以纯净学风,受到师生员工普遍欢迎。为了进一步巩固大讨论取得的成果,由副校长洪银兴教授负责,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管理人员,下达了关于制订《南京大学学术研究行为规范的管理办法》的课题。课题组成员经半年紧张工作,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拟定了初稿,并广泛征求意见,经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后,印发全校,组织实施。许多中科院院士和著名教授在审读了该文件后,通过多种途径致信蒋树声,表示坚决支持。管理办法强调:学校学术委员会要把学术研究行为规范的管理作为重要职能之一;明确界定了科学实验数据、论文写作、科研成果署名、以及引用他人成果等科研过程中的规范性要求。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教师、学生,经查实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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